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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 Taipei Municipal Nanmen Elementary School

南門公告

教師身心調適假及本市教師心理支持系統宣導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729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85792號函辦理。

二、查教育部業於114108日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,增訂教師身心調適假,每學年准給3日,得以時計,併入事假計算,且毋須檢附證明文件,學校不得拒絕,亦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身心調適假期間,所遺課務並應由學校支付代課鐘點費。(提醒:請務必提前洽教學組處理課務派代事宜)

三、為強化教師心理支持系統及提升校園整體韌性,本市教師研習中心自11521日起調增教師免費心理諮商服務次數為每學年812次,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(含公立幼兒園)教育人員如有需求,在不影響課務前提下,得由服務學校視需要每學年以12小時為上限核給公假至該中心接受諮商輔導。如教師有需求,請撥打(總機)2861-6942222或(專線)2861-6629預約相關服務,亦可電子信箱預約:chiumin@gov.taipei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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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8-0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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